我有個非常優良的習慣,要說偏執也可以,
那就是凡事要”滿”,要”盡”,要”完”,
比方說,寫日記得把一頁寫滿,空個幾行我受不了,覺得這天有缺憾,
於是即使實在沒啥可記,也得擠幾個雞毛蒜皮的小事,
或是無病呻吟個幾句填滿為止;
比方說,吃東西不留底,要吃完為止。
曾有同事跟我完全相反,吃東西一定留最後一口不吃,
我相當無法理解這種留一口的心態,
當我看到她留下一口三明治就不吃要丟掉時,我超想替她吃光的。
東西沒吃完就丟掉,我會有罪惡感,所以能吃完盡量吃完,
除非吃到反胃或是難以下咽或是被我放到過期不能吃的;
比方說,寫在行事曆上的工作沒做完,我會自我嫌棄,
覺得是能力不足或是偷懶,也會因工作積累而自食惡果,
相反的一樣樣解決,把表列的事項做完,我會超有成就感的,
所以我都是靠著手帳在規劃工作進度,維持工作效率。
(不過如果是該做的想做的而沒寫在手帳上,我也不會去完成,
我被制約得好深!)
因為這種性格使然,所以有時會有超乎尋常的意志力,
完成一些現在想起來,簡直是超水準演出的事情,
可以時時刻刻拿出來說嘴、回憶起來很青春有活力的事。
鋪陳了這麼多,就是要告訴自己,現在妳又有一樣任務了,
而且我一定會利用妳這種傻不隆冬的習性去完成,
那就是-往後的十年,要從全台的鄉鎮區寄明信片給自己,
亦即要收集全台鄉鎮區的郵戳,好好存放在盒子裡,
這是我對台灣的感情與熱情。
只要表列全台的鄉鎮市,我的”滿、盡、完”模式就會啟動,
每完成一進度就PO到部落格上,隨時記錄,
這就是我新年的發想,遊戲人間的又一鉅作。
會有這想法,是我去各地旅遊買了一堆明信片都放著沒用,
形同浪費,不如帶著明信片旅行寄給自己,這樣明信片才有意義,
同時也希望給自己動力,再多用實地踏查好好認識我最愛的土地。
人生一直有追求的目標,不管年紀多大,都會煥發青春的光彩,
當老了跑不動時,透過這珍藏的明信片,會跟著年輕的自己再活一遍,
然後帶著微笑告訴自己:幹得好啊!